内部稽核组织及运作

本公司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,隸属于董事会;除在董事会、审计委员会例行报告外,并定期提出查核报告,且于必要时向董事长、审计委员会及总经理及时报告,以落实公司治理之运行。

 

本公司内部稽核细则明订内部稽核覆核公司作业程序的内部控制,并报告该等控制之设计及例行实务作业是否适当,以达内部控制制度目的;内部控制制度及稽核范围包涵本公司所有作业及本公司之子公司。

 

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据董事会通过的稽核计画执行,该稽核计画乃依据已辨識之风险拟订,另视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覆核。综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专案稽核的执行,提供管理阶层内部控制功能运作狀况,并及时提供管理阶层了解已存在或潜在内部控制缺失的另外管道。内部稽核于执行稽核计画查核作业后出具书面稽核报告及追踪报告,定期交付准审计委员会查阅。

内部稽核覆核各单位所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行检查作业,包括检查该作业是否执行并覆核文件以确保执行的品质,并综合自行检查结果,并同稽核单位所发现之内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项改善情形,做为建议本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声明书之依据。

 

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配置专任稽核人员,设总稽核一人及所属稽核人员若干。依「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」,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,并提董事会决议。有关内部稽核人员任免、考评与薪资报酬,由稽核主管每年签报至本公司董事长核定,本公司已确实执行并明订于「台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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